輔導電影、出版及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

申請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服務說明

 

行政院新聞局為輔導及協助我國電影、廣電及出版產業申請行政院開發基金5年200億元「投資數位內容、軟體及文化創意產業計畫」之投資,惟為協助業者規劃及提供諮詢服務,修訂作業需知為「輔導電影、出版及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申請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服務說明」,以供相關業者申請時有所依循。

如申請之投資計畫案金額為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,可向行政院新聞局申請推薦或直接向行政院開發基金提出申請;投資計畫案金額為新台幣1億元以下者,原則上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所投資之創投事業協助參與投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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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info.gio.gov.tw/ct.asp?xItem=28150&ctNode=1877&mp=1